1月4日,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(简称“大商所”)自2019年1月28日起开展玉米期权交易。同日,大商所发布玉米期权做市商名单,12家公司获得资格。
据公告,此次成为大商所玉米期权做市商的12家公司分别为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、上海海通资源管理有限公司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中粮祈德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、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金瑞前海资本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、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国泰君安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。
记者注意到,12家玉米期权做市商中,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、上海海通资源管理有限公司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中粮祈德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、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家公司也是豆粕期权做市商。同时,玉米期权做市商中包括8家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和4家证券公司,其中证券公司比例高于豆粕期权,做市商结构进一步优化。
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为切实发挥做市商制度的作用,大商所将严格按照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对做市商进行管理。据了解,做市商管理办法中对做市商资格申请条件、做市交易以及做市商监督管理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,还规定了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,并指出交易所将对做市商的义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。无法满足相关义务要求的,将被取消做市商资格。
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做市商制度在保障豆粕期权市场平稳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下一步,大商所将根据市场情况,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安排,为市场提供更优质的流动性,更好的促进期权市场功能发挥。
记者了解到,目前玉米期权做市商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准备工作。自玉米期权上市首日起,做市商将对玉米期权合约提供双边报价,通过持续报价和回应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,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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